泰人社发〔2021〕34号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泰人社发〔2021〕34号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人力资源部,局机关各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泰安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规划综合科)



泰安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规划


泰安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五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新成就。五年来,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优质、高效、安全、满意”的目标定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寻标对标争先创优、“换芯转型”攻坚等系列活动,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倾力打造提升“真情人社”“阳光人社”“和谐人社”“幸福人社”服务品牌,努力克服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

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到27.7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08%,低于规划控制目标,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创业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稳步提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实现省级统收统支,全民参保工作取得新突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4.5%,初步构建起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能人才总量达17.2万人,人才智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持续加强,农民工治欠保支取得明显成效,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深入推进流程再造攻坚和“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推进行风建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社扶贫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对人社服务的满意度显著增强。



(二)发展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市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提出聚焦“七个走在前列”、打造“五个名地”等新发展理念,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会经济圈共建共享等为牵引的重大发展战略和政策在泰安叠加,各种积极因素加速集聚,将全面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我市发展正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口,综合实力不够强,传统产业占比高、制造业占比低,就业总量压力大,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优先政策体系还不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覆盖面不广,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保险抚养比持续降低,加之退休人员数量和待遇刚性增长,养老金支付压力进一步增大,社会保险可持续运行面临挑战;人才发展“大而不强”的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除,技能人才总量和素质难以充分满足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相对滞后,根治农民工欠薪任务依然艰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压力增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期间新形势新要求,牢牢把握发展环境深刻变化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立足国情省情市情,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孕育先机,努力开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三)二〇三五远景目标

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2035年,泰安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将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发展质效大幅提升、发展活力充分释放、改革开放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治理效能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更加富足,随着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社会就业更加公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更能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人才体制机制活力充分释放,人力资源市场统一规范,人才竞争力大幅提升;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智慧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优质、高效、安全、满意”的目标定位,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保稳定,推动实现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二)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险、收入分配等痛点、堵点、难点,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刻把握新发展格局,切实践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服务新发展格局中的任务使命,聚焦“七个走在前列”,打造“五个名地”,稳就业、强社保、聚人才、促和谐,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贡献人社力量。

——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提高发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坚定不移以改革创新激发新发展活力,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加大就业创业、人才人事、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力度,深入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三)主要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高质量就业更加充分。就业规模保持稳定,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持续稳定。“十四五”时期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补充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扩容提质同步推进,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9.2万人。

——工资收入分配机制更加合理。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完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和谐劳动关系更加稳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有效提升,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智慧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社会保障卡实现发行应用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有效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强化就业优先目标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加强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的有效衔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投资、消费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推动产业、企业、创业、就业“四业”联动,促进就业增长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完善落实省市县三级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推动解决就业领域重大问题、风险隐患。完善落实就业补助资金直达机制,推行政策找人、免申即享。强化就业激励机制。

(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保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降低创业融资成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力度,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统筹”、深度融合。加强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等各类乡创平台建设,加大政策、服务支持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各类群体返乡创业,打造乡村振兴泰山乡创品牌。组织开展泰安市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培育泰安创业文化。


(三)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劳动权益和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

(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留泰来泰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机制,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支持毕业生创业创新,常态化开展专项招聘,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确保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的服务支持。实施基层成长计划,引导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就业。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就业启航计划,强化失业青年帮扶。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地就业。加强失业人员就业服务,保障基本生活,兜牢民生底线。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五)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推行覆盖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强化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大学生、失业人员、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广泛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培训质量。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培训,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转岗转业能力。聚焦就业创业需要、泰安特色产业、市场急需工种和潜力需求,推行推广数字化职业培训模式,开展“鲁菜师傅”、家政服务等特色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六)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健全公共服务有保障、经营性服务逐步壮大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能力。建立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度,及时发布职业供需状况及预测,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工作提供支持。以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为依托,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等融合发展,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需求。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人才培养,组织行业优秀人才赴知名高校、发达地区培训,建立一支适应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具备前沿创新知识、有超前引领性技术水平的高端人才队伍。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行业人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七)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构建覆盖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按照“统筹规划、构建体系、分级预警、及时响应”原则,完善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密切监测预测就业形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防控预案、应急方案和工作措施,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失业风险处置工作。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密切关注规模裁员、失业风险等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防范恶意炒作。

四、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推进参保扩面科学化、精准化、常态化、有效化。以农民工、个体从业、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促进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落实对缴费困难群体帮扶政策,积极促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制度。



(二)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制度

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改革任务。健全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全国统筹制度。继续深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依照省统一部署,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发展,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根据全国统一政策,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落实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贯彻实施《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落实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要求积极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贯彻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各项工作。完善预防、补偿、康复制度,推动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伤康复工作,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便捷高效。落实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政策。

(三)合理有序调整社会保险待遇

按照上级要求,适时适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科学确定和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落实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根据政策规定要求,适时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四)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存储、运营管理,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推动实现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贯彻实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坚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预算预警制度,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

(五)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机制和监管制度,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化监督手段,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险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服务效能,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一)大力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

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引进培育一批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及团队。做好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人选的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加强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力度,大力引进博士后青年人才,引导优秀青年人才资源向企业集聚,推动科研创新与重点产业发展深度融合。落实博士后青年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政策,加大博士、博士后人才补贴支持力度,遴选一批优秀青年博士推荐参加省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储备培养一批具备冲击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选拔优秀博士后人选推荐参加中国山东(青岛)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更好发挥博士后制度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优化海外留学人才引进流程,组团参加“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集聚更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泰创新创业。持续开展“泰安—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推进高校毕业生留泰来泰就业创业,强化知名高校毕业生引进力度,市县联动每年举办名校人才直通车系列活动5场以上。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以分类评价、科学培养为导向,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推进各系列、各层次职称评审“全程网办”。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壮大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国(境)内外互认工作。健全完善基层职称制度,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

(三)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

统筹优化政策,深化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多方参与”的工作体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技能兴鲁”“技能兴泰”行动落实落地,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建立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动态发布制度,加大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技工院校管理运行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技工教育适应性,扩大技工院校办学规模,提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实施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工程,支持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推行校企双制育人,推进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动员行业、企业广泛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形成产业集聚技能人才、技能人才推动产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建设,强化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持续打造“金蓝领”培训品牌。全面推行学徒制培训,提高企业新录用职工和转岗职工的技能水平。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与省赛、国赛、世赛相衔接的竞赛体系,推动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落实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创新多元化评价体系,广泛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高技能人才奖励激励,分级分类开展技能人才选树活动,支持各地打造高技能人才品牌,市级每年组织选拔“泰安市首席技师”等高技能领军人才。到2025年,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



(四)稳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落实用人单位选人用人自主权,更大力度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指导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行使自主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家、省部署,建立施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完善落实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和岗位聘用制度,规范聘用合同管理。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方法,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招聘办法。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并取得合法报酬。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五)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深入宣传落实《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营造人才发展良好法治环境。强化“山东惠才卡”“泰山人才金卡”服务品牌建设,拓展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引导社会市场力量广泛参与人才服务,完善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机制,全面推行“一体化”“一卡通”“一对一”“一网办”服务模式。市县联动组建人才服务联盟,推动“泰山人才金卡”与“山东惠才卡”全面融合,完善贯通省市县三级、覆盖用人单位的人才服务体系。依托大数据赋能,推动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务事项落实,以补贴申领、服务事项落实为突破口,逐步实现“无形认证、政策找人”。健全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统筹机制,搭建柔性开发人才资源的基层平台载体。积极申报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人才荣誉评选,增强人才荣誉感和归属感。加强技能人才服务保障工作,积极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人事考试品牌提升行动”,构建科学、安全、高效的人事考试服务体系,促进公正公平选拔人才。

(六)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控制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规范评选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充分发挥表彰奖励正向激励作用。加大清理整治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探索多部门联合查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督促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积极探索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制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六、优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

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一)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

健全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科学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提供薪酬分配指引。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挥工资指导价位对于工资确定和工资集体协商的市场指导作用。



(二)规范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在市属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企业稳妥开展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差异化薪酬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健全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

(三)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按照上级部署,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机制、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按照国家、省部署,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完善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坚持工资收入向基层倾斜导向,提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小微创业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率。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培育高素质农民,运用农业农村资源和现代经营方式增加收入。

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劳动关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进一步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稳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评价标准和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联合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模式和经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有序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推动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质量。推动落实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工、未成年工等特殊保护。加强劳务派遣监管,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制定和规范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用工和权益保障政策,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


(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依托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协调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优势和作用,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建设,探索新发展阶段劳动争议预防协商的规律、机制和举措,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进一步优化调解组织网络,统筹利用各类调解资源,深入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和调解品牌工作室建设工作。推进标准化仲裁院建设,创新办案机制,深化仲裁要素式办案方式改革,探索仲裁立案登记制,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健全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

(三)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健全欠薪治理长效机制,统筹抓好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工作,强化失信联合惩戒。畅通维权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首接负责制”,实现全市劳动保障维权“一点投诉,全市联动”,强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综合执法职能,不断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维护,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重点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发挥根治欠薪议事协调机构牵头职能,压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持续推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落实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健全完善欠薪舆情监测预警、回应处置一体化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配强执法力量、执法装备,持续深化监管效能。

八、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和质量

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构建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一)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和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街道(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打造“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提升城乡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完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度,及时发布职业供需状况及预测。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完善就业创业课题定期征集研究发布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构建业务运转高效、服务均等可及、部门协调联动、区域一体通办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推动构建“事前承诺—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统一业务经办平台、网上办事平台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库;积极拓展网上业务经办事项,实现档案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基础建设、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二)持续优化服务供给

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权力下放,更大力度向市场、社会、基层放权,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加快流程再造,聚焦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全周期,持续开展“清、减、压”,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领域,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减证便民”和“一链办理”,再造业务流程,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强人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并举,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提升窗口队伍经办能力,全面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常态化开展调研暗访和“人社干部走流程”。健全行风建设评价机制,注重榜样引领,深化典型宣传,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质服务品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营商环境。

(三)全面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优化提升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应用系统,推进省级核心业务系统的一体化整合。配合做好与部系统平台的对接,建设适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改革需要的信息系统应用体系。完善线下大厅、网办大厅、自助终端、移动APP等服务系统,构建线上线下结合、上下层级贯通的服务体系。优化提升移动政务服务,将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搬到“网上”“掌上”。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全面推进跨部门跨地区应用。依托12333智能服务系统,开展智能培训、智能知识库、智能质检等新技术应用,全面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数据应用,构建“人社电子档案袋”等应用主题,提供更具个性化的精准服务。运用云计算技术,提升信息化基础运行平台设施的支撑保障能力。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构筑保障信息安全的“铜墙铁壁”。

(四)服务重大发展战略

聚焦全市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主要目标,聚力“五个名地”建设,主动服务省市重大发展战略,依托“省会经济圈”“济泰一体化”发展布局,支持鼓励区域内就业、人才等各类平台协同发展,推进就业创业协同共建、人才人事携手共赢、社会保障便利共享、劳动关系联手共治,促进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优势。以就业援助为重点,大力推进鲁渝协作工作,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巩固拓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做实乡村振兴平台载体建设,着力破除束缚乡村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从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评价、人才服务基层等方面整合力量资源,扎实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九、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保障机制,努力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一)推进法治建设

全面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清理工作。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营造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良好环境。

(二)提高财政投入效益

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加大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人才方面投入,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项目的运行监控与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统计监测

加强规划实施的动员部署和统筹协调,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夯实统计基础,落实统计责任,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加强统计数据分析,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健全监测评估机制,科学设定监测指标,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认真开展规划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

(四)加大宣传力度

抓好政策解读,推动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创新宣传形式、宣传方法和宣传载体,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基层宣传工作,畅通基层宣传渠道,打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最后一公里”。加强舆情风险防控,提高舆情处置实效,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队伍建设

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好、素质高、作风优良的专业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队伍,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